亭湖城论坛江苏讯 2014年2月18日,江苏省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会议传达了国家民委全体委员暨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和2014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2013年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研究部署了2014年的工作任务。表彰了全省民族宗教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全国、全省第二批“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省民委(宗教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各市民宗局局长、分管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的副局长、办公室主任、省直管试点县(市)民宗局局长,部分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省委统战部二处负责人和委(局)机关、研究中心全体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省政协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罗一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罗一民就进一步做好全省民族宗教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以改革的精神,抓好民族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三是要充分发挥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会议明确,2014年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以改革的精神和优良的作风推进民族宗教工作的开拓创新,扎实推进民族乡(镇)村小康建设,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团结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会议部署了2014年全省民族宗教重点工作:一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推进民族宗教工作的改革创新。二是以迎接、学习和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创建活动。三是以民委委员制为平台,全力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四是以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认定为载体,切实加强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五是以建章立制和队伍建设为重点,加强宗教团体和宗教院校建设。六是以推进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进程为抓手,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七是以提高履职尽责能力为目标,加强机关自身建设。
会议要求,2014年全省民族宗教工作要以改革的精神推动工作创新,加强省民委委员制,拓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载体,合力推进民族乡(镇)村组小康建设。创新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方式,推行星级场所认定。培养提高民族宗教界的慈善意识,规范民族宗教公益慈善活动。要以务实的作风抓好民族宗教重点工作的落实。积极帮扶困难群众,治理整顿宗教乱建滥塑等不良现象,扎实做好人员、场所、团体、院校工作。要以法治的理念促进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用“中国梦”凝聚力量,畅通利益诉求渠道,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夯实民族宗教界和谐稳定的基础。要以“功成不必在我”的胸襟推进民族宗教工作的长远发展。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抓好基础性工作,着力破解民族宗教难点问题,不断开创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的新局面。
会议对做好2014年全国“两会”期间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工作进行了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