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字大明咒与信仰
今天翻了一下06年11月的《普门学报》,里面有篇提到六字大明咒的文章,令我想起了以前看过的一篇文章:
古时候,一位得道高僧夜晚路过一个小村庄,黑暗中看到一间茅屋里透出三昧真火,他知道里面有人正在进行佛法修炼,于是进屋与之相会。屋里是一五十多岁的男子,得知眼前和尚乃远方高僧,不禁大喜,便请教佛法之事。高僧问他念的是什么咒?男子说三十年前一位路过的和尚教他六字大明咒,即“唵、嘛、叭、呢、咪、吽”,他连续三十年只念此咒修行,已经出现三昧真火了。高僧一听。眉头一皱,说,你念咒语让我看看。男子念动咒语,三昧真火萦绕其周身,高僧说,怪不得了,你的三昧真火不纯。男子大吃一惊,问,为什么?高僧说,六字大明咒应该是“唵、嘛、呢、叭、咪、吽”,你把中间两个字念反了。男子说原来如此,以后一定按高僧所传修炼。高僧说完就走了。村庄男子随即用正确的排序念动咒语,可是老是念回原来的顺序,这样不但没出现三昧真火,还搞得他心神大乱,这与念咒凝神悟佛的本意背道而驰。这样连续几个月如此,男子又遇到另一位高僧,向其诉苦,高僧微微一笑,说:佛法无边,法无定法,能悟即佛,何拘正反。说完翩然而去。男子回去反复叨念高僧的话,霍然顿悟,于是仍按自己原来的顺序念六字大明咒,最终得成正果。
读完这个故事,我们显然认为第一个高僧并非得道之人,第二个才是得道高僧,他懂得佛者,悟也,而悟的途径不必多作拘束,而第一个所谓的高僧只是一个背书高手罢了。
同样,信仰者,信也,只要这种信仰没有危及他人和自身健康的因素,那就是好的,信仰没有高低之分,因为人才是最终目的,只要这种信仰能让所信之人生活活得安乐怡然,那么就没必要以别的所谓的“高级”信仰强加于他们。近年来刘墉,余杰等人猛烈批判中国的传统信仰,甚至认为中国信仰缺失,必须得用西方基督加以拯救,否则万劫不复。首先,中国人没有信仰这种观点本身不太负责,其次,我们退一步,即使中国人没有信仰,那也是一种信仰,这种没有信仰的信仰倘若使中国人活得快乐自在,就没必要把你们自认为更加高级的信仰强加于中国人民,中国“没有信仰”地活了几千年,并没有万劫不复。而西方有基督信仰也经历了不堪回首的黑暗而漫长的中世纪。当一种好的信仰一有强加给人的念头便是一种思想侵略的罪行了。比如15到19世纪基督世界抱着解救那些处于黑暗世界的人们,让他们沐浴上帝之光的想法,悍然入侵世界各大洲,在非洲世界留下惨绝人寰的罪行不说,在亚洲美洲的罪行也罄竹难书,这就是他们的上帝拯救行为,这种自以为拯救别人的行为才让别人万劫不复,这种信仰才是罪恶的源泉。又如日本人认为必需让他们的大和民族来统治那些“劣下”的民族才给他们带来幸福,走出愚昧,正是他们这种思想才使他们自己成了恶劣的民族,使他们成为别的民族的灾难而非救星。
正如那位按自己相信的方法修炼了三十年的村庄男子一样,只要自己认为那样可以得道(这种方法并不危害他人与自身),那么无论它是否符合某些框框或所谓更高级教规,那么它都是最好的。人们的信仰同样,只要人活得安然,快乐,幸福,那就是最好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