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瑞安市安阳街道关于要求白岩桥村部分村干部暴力拆迁、故意毁坏财产的违法行为予以严惩的报告
报告人:张秀龙
报告事项:
一、 依法对白岩桥村部分村干部暴力拆迁、故意毁坏财物的违法行为予以严惩;
二、 依法对张秀龙户房屋被拆毁造成的经济损失予以赔偿。
事实与理由:
报告人张秀龙系瑞安市安阳街道人,位于瑞安市安阳街道塘河南路101-102号(原名瑞安市城关镇白岩桥村塘河南路101-102号)的房屋系报告人张秀龙所有,并由瑞安市房产管理局依法登记并颁布《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证号:瑞安市房权证城关镇字第0012417号。
2012年10月24日凌晨五点左右,白岩桥村部分村干部带领上百名保安服装的人员,突然包围了报告人张秀龙的房屋(即张秀龙所有的瑞安市安阳街道塘河南路101-102号),并强行闯入屋内,对屋内人员进行暴力殴打并抬出扔到屋外。随后强行将上述房屋予以拆除,报告人的房屋转眼被夷为平地。
报告人对自己合法所有的房屋为何突然被拆,百思不得其解。至今没有任何一个人或单位给报告人任何说法或补偿,更没有任何单位与报告人就该房屋签订过任何拆迁协议等类似协议。报告人多次找白岩桥村委会讨说法,但没人理会;报告人到公安部门(安阳派出所)报警,也至今没有得到答复。
报告人认为,上述房屋系报告人的合法财产,依法受法律保护。现上述房屋无缘无故被他人强行拆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该行为已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对实施强拆行为的相关责任人(即白岩桥村部分村干部等人)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予严惩。同时,对报告人因房屋被拆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予以赔偿。
综上,国务院等中央有关部门三令五申严禁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但朗朗乾坤,竟然发生此等暴力强拆民房的恶劣行径,这是对法律的公然挑衅,严重违背依法治国的理念。为此,为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报告人的合法权益,特具报告,请求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对该起严重违法违纪事件的炮制者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严惩,请依法予以支持,民不甚感激!
报告人身份证号码:33032519680906041X 、手机号码 :13777777821
此 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报告人:张秀龙
201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