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恳请尽快落实农民
多层住宅楼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
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请示
亭新发[2009]31号 签发人:童建明
亭湖区人民政府:
做好征地拆迁群众的安置工作,是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保证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现实需要。目前,我经济区被拆迁群众的安置工作面临着巨大压力:北闸村,北环路建设中33户群众拆迁两年尚未安置,按合同约定已开始支付双倍过渡费;兴城路南延正在实施拆迁的有28户,荣友建材项目建设需拆迁30户,人民北路拓宽改造需拆迁323户;圩洋村,装饰装潢材料市场等项目已拆迁群众249户,正在实施拆迁和下一步即将进行拆迁的有160多户。由于未能及时安置到位,已拆迁群众反应强烈,正在进行的拆迁工作举步维艰,并由此多次引发群众集访事件。
在申请农民多层住宅楼农用地转用计划中,我经济区从去年以来已多次具请示至市、区政府,市、区领导也多次明示市国土局提出具体意见,2008年9月24日市国土局明确将龙桥村的拆迁安置房用地进行置换,北闸村据此对外招商,并于今年4月11日该村将965万元土地征用费缴至区国土局,且办理了相关手续。因置换土地指标做法不够规范,今年5月初市国土局同意安排北闸村农民多层住宅楼70亩土地指标。现根据市区土地出让与储备工作领导小组第17次会办会中已明确的“市属项目在市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中解决,亭湖区项目在亭湖区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中解决”意见,特具请示,恳请区政府尽快安排北闸村和圩洋村农民多层住宅楼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以便我经济区及时做好群众的安置工作,防止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影响新洋乃到全区的社会稳定。
当否,请批复。
盐城市新洋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09年5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