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改善和维护大气环境质量,根据省政府统一要求,经市政府研究,我市在2013年元旦起用上第三阶段车用柴油,即符合国家标准GB19147-2009《车用柴油》技术要求的车用柴油(国Ⅲ标准)。
根据省政府2012年度车用燃油品质升级工作的实施方案,一是推广使用国Ⅳ标准车用汽油,二是推广使用国Ⅲ标准车用柴油。记者了解到,在南京市已经推广使用国Ⅳ车用汽油的基础上,自2012年12月30日起扩大至无锡、南通、扬州等沿江8市,这也意味着目前苏南苏中实现了国Ⅳ汽油全覆盖。
据了解,扬州市升级后的国Ⅳ汽油执行新的售价:90号7.29元/升、93号7.73元/升、97号8.17元/升,分别较国Ⅲ标准上涨0.3元/升、0.32元/升、0.35元/升,对于私家车来说,每月增加油费三四十元。那么,苏北5市何时推广国Ⅳ汽油?省环保厅表示,苏北5市的情况比较特殊,目前使用的是乙醇汽油,乙醇汽油和普通汽油的标准不一样,过渡和置换都需要不少时间,因此暂未升级。
根据省统一部署,我市从元旦起,在盐城市区和各县(市)主城区以及高速公路两侧加油站推广使用国Ⅲ标准车用柴油。柴油分“车用”和“普通”两类,国Ⅲ柴油就是车用柴油,品质高于普通柴油。据了解,据省政府苏政发[2012]153号文件要求,本省行政区域内各加油站(点)不得向除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以外的机动车销售普通柴油;第三阶段车用柴油零售价格不变。
市政府要求市环保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及中石化、中石油盐城分公司高度重视国Ⅲ车用柴油的升级实施工作,严格执行升级的技术规范和价格政策,继续稳定和保障我市车用柴油市场的供应。元旦后,相关部门将开展监督检查,对各油库、加油站不按照规定销售油品的行为进行严格查处,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对存在问题的油库、加油站及时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