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修有条件 并非想修什么都保修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并确定将自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意味着
这项涉及车辆召回、关乎全国千千万万车主权益的部门规章终于上升为行政法规。此次《召回条例》的出台,
被许多专家认为是多年难产的“汽车三包”出台的政策前奏。日前,质检总局相关人士透露,汽车“三包”
政策很快就会出台并实施。
新车主在认识汽车保修期方面可能都会存在着误差。所谓的汽车保修期,其实并不是车主想修就修,想
换就换,在保修合同中其实有注明:重要部件保修期、大型零件保修期、综合保修和全面保修等不同的范围。
保修期内:并非啥都保
汽车保修期内,只要是在规定的条件下正常用车时所发生的故障或零部件损坏,厂家都会无偿为车主提供
维修或更换相应备件等服务。但这并不是说只要车子在保修期就可以“想修就修”,更不能简单理解为“什么都保”。
所说的5年10万公里的保修,主要是针对汽车的核心部件,如发动机、变速箱、传动系统、底盘等,这些部
件的故障几率比较低,维修成本也较高,5年中车主的车很少会在这些核心部件上出现问题。而轮胎、轮毂、大灯、
刹车等耗损件,车商则只提供3~6个月或5000公里保修。
享受保修:也是有条件的除了明确车内各部件的保修期限外,几乎所有车系的《保养手册》中都对保修做了
条件限制,若发生如下情况,车主就享受不到免费保修服务:
1.未按规定进行保养。用户购买新车后,如果在规定里程内没有到指定4S店或厂家指定的特约维修站做定期
保养维护,如果车子出现了问题,即便是在保修期内,用户也要支付一定的维修费用。
2.私自对车辆进行改装。“不保改装车”几乎是所有厂家在保修期问题上的共识,甚至有些品牌的保修条款
中还规定,如果用户擅自改变车辆的用途,用于出租、租赁或竞技比赛,也会视为自动放弃保修权利。
3.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汽车保修期只能在大的方面给客户保障,由于使用不当或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坏,只能
由用户或其保险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