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民宗委下发通知,对2015年6月组织开展的以“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强调,2015年是全国宗教工作系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各级民宗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在全省宗教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推动宗教界全面树立法治意识,认真组织开展好学习月活动。
通知指出,各级民宗部门要紧紧围绕“国法与教规的关系”这一主题,组织开展多层次、多角度、多方式的研讨、学习、培训,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牢固树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既享受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也要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自觉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同时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表达合理诉求,自觉抵制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
通知要求,要把握重点,落实学习活动要求,提高学习活动成果。一是要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宗教界切实增强宪法观念,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实施全国宗教工作系统“六五”普法规划,推动宪法和法律法规进宗教团体、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宗教院校,普及到广大信教群众,引导宗教界树立法治意识,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要结合推进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和谐寺观教堂主题创建活动、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制止和处理乱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深化解经、推动天主教民主办教、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等重点工作,组织宗教界认真学习相关规定,帮助宗教界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参与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
二是要以“八个一”为抓手,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组建一个工作班子、制定一套完整的活动方案、组建一支普法宣传队伍、举行一次宪法以及法律法规的集中学习宣传活动、围绕“国法与教规的关系”的主题举办一次研讨会、举办一个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组织一次监督检查、写好一份总结。
三是要充分发挥宗教界的主体作用,着力提升活动效果。针对宗教界的实际和特点,引导宗教界深刻认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意义,深入挖掘宗教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推动宗教伦理道德与中华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和社会发展相结合。在学习的基础上,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把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融入到规章制度中去,充分发挥教规制度对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行为引导、规则约束、权益维护的作用。
2015年05月07日 18:48:00 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编辑:晓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