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射阳县长荡镇居委会一组。我与2015年2月5日(星期四)在乐天玛特(射阳店)购置年货,付款结账后在二楼出口处被工作人员告知消费者凭购物票据可以摸奖,我在抽奖柜台前看了摸奖说明后便开始摸奖,运气好,摸中了一个二等奖——贵州茅台酒一瓶。本来是一件喜悦的事情,后来的经历让人十分愤慨:中奖后,工作人员不给我拿奖品,说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才给我拿奖品,民是老百姓,只晓得买彩票中现金大奖才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奖品是一瓶酒也要交个人所得税?跟其工作人员交涉无果,工作人员态度恶劣,态度傲慢,归纳起来就是工作人员要求我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或者放弃奖品,我也不甘心,难得一次购物中奖,迫于无奈只好缴纳了312元所谓的税钱,跟工作人员要税票被告知:“没有”。听到这些遇到此事,我感觉被忽悠了:一、购物摸奖中奖,奖品是一瓶酒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二、假如要交税,像这类摸奖奖品是一瓶酒的奖品税率到底是多少?乐天玛特(射阳店)员工收取312元税钱依据是什么?三、在消费者摸奖前,乐天玛特(射阳店)员工为何不事先告知中所谓大奖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大幅摸奖广告宣传中也未作说明?四、若不应该收我税钱,我要求乐天玛特(射阳店)退还我违规违法收取我的所谓税钱312元,若应该收取这费用请告知收取依据并给我正规报税发票,我缴的税,税票上报税人姓名应该是我本人姓名。射阳 小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