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淮安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10年,张汝华受贿130多次共计120多万元;21名行贿者中的18名是他的下属,权钱交易的指向多为买官卖官,而且基本如愿,最终被他收钱提拔的下属“咬”了出来。日前,因犯受贿罪,张汝华被淮安市中级法院依法判刑7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40万元。判决现已生效。
“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浪潮中,正处级的张汝华职务犯罪案并不起眼,可他的落马却如大石投湖,余波至今未息。作为发生在某个系统的卖官***,张汝华案非常典型,也颇具警示意义。 实习生 李玉洋
东窗事发
小局长咬出了提拔他的大局长
淮安市环保局下属单位中,环境监察局是一个特殊部门,虽然是事业编制,但拥有对辖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违法行为的监督、处罚和执法权,副处级建制,属于实权部门。王甘就曾担任淮安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局局长。
去年11月,淮安市检察院对王甘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他交待了收受他人贿赂的同时,也交代了向顶头上司、原淮安市环保局长张汝华行贿3万元的犯罪事实。
2005年底至2013年春节,张汝华先后8次收受王甘贿赂,共计9万多元。王甘交代,他前期行贿是受人所托,为环保公司争取环保补助资金,因为这笔钱要由张汝华说了算;后来行贿是想在仕途上有所进步。
对此,张汝华心知肚明。在他帮助下,王甘先轮岗到了淮安市环保局开发处,这个处在项目开发上权力较大。后来,他被提拔到了环境监察局长的位置上,解决了副处级。
环境监察局长的实权大,但也不好做。到2012年春节,王甘在张汝华办公室向其行贿1万,当时提出,做环境监察局长风险很大,说不好哪天就渎职,想挪挪位置。
此时,张汝华有自己的考虑,没有答应。即便王甘后来继续行贿,也始终没能离开这个岗位,直到案发。
王甘案掀开了张汝华卖官案的盖头,一副多米诺骨牌也从此被推倒。去年12月,淮安市检察院对张汝华涉嫌受贿线索展开初查。得到风声的张汝华走进淮安市纪委,主动交待收受他人贿赂的事实,同日下午即被淮安市纪委“双规”。不久,淮安市检察院对其立案侦查。
被逮捕的张汝华竹筒倒豆子般交待了所有犯罪事实,包括收受王甘、高明、刘飞等21人的贿赂。在收受他人钱财过程中,张汝华扮演了两个不同角色——
卖官局长
想升迁先送钱 送一次还未必行
“希望得到提拔”是下属们送钱的动力。
高明原来是淮安市环保局环科所一名普通职员,为解决副科,两次送给张汝华5000元。后来,在张汝华帮助下解决了副科级,接着又如愿当上环科所总工程师,解决了职务问题。为什么非要送钱?高明有过“精彩”的交代——
“想通过送钱尽快让领导想起我来,给我解决职务。当时听同事讲,要想提拔和进步,就要跟张局长搞好关系,送点钱,送钱能提拔。我也是掌握这一信息后去做的。效果很明显,春节后不久,他就开始操作我的职务问题,把我们所总工程师职务从另一个人那儿拿出来给我。”
很多行贿者交代,在当时淮安市环保局那样的大环境下,为什么给张汝华送钱,彼此心照不宣。但有时张汝华收了钱,也未必能让人如愿。
高明当上环科所总工程师后,还想再进一步,瞄上新成立的淮安市工业园区环保分局局长的位置。可这个位置的人选已定,张汝华建议他赶紧入党,将来可以当环科所书记,以解决正科级职务。这个职务与分局局长相差不少,高明觉得张汝华在安抚自己,不满意,也没接环科所书记职务,张汝华也没给他退钱。
曾指点高明行贿的原淮安市环保局环评处处长刘飞行事更为果断,送得也更频繁。2006年下半年,他送给张汝华4000元解决了副科级。为当上正科级处长,2007年中秋,2008年春节、中秋,2009年春节、中秋,2010年春节、中秋,2011年春节、中秋和2012年春节,他先后10次行贿张汝华,共计6万多,终如愿以偿 小胖纸要减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