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考取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有以下几类资助项目:一是大学生一次性生活补助。对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救济证》、《特困居民证》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救济证》(上述证件在有效期内)的家庭子女考上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大学生,政府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2000元;二是省教育基金会“圆梦助学”活动。对被省内公办普通高校录取的低保家庭和特困职工家庭缴纳第1年学费有困难的本、专科新生一次性资助本科新生6000元,专科新生5000元,其中师范和农学类专业的农村特困生优先资助。已获得当地政府、社会团体或个人专项资助(不含国家助学贷款)的特困新生,一律不再重复享受此项资助。此类资助对象不包括我市大市区学生。三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此项贷款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原则上不低于1000元,最高不超过8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
上述3类资助项目具体办理时间和手续,请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我市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如下:亭湖69660157、盐都88435252、响水68878037、滨海84230951、阜宁89716213、射阳82373452、建湖86212865、东台85100565、大丰83510950、开发区社事局68821671、城南新区社事局89902226、盐城市教育局88228757。